近年有民間團體提議廢除稅台中隔熱紙推薦務人員的「稅務獎勵金」,而日昨立法院也吵得不可開交,最後在民進黨團的護航下,只凍結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。而財政部也對社會的批評立即提出新聞稿。筆者對此新聞稿,有些看法。

「稅務獎勵金」最被詬病的是沒有法源依據。而財政部所說的依據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或「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」,並非法律。連此次護航最出力的王榮璋委員也承認「沒有法律的授權」。此次,財政部又舉出司法院釋字第391台中隔熱紙價格號,以及520號的解釋,而主張「透過預算案之提出,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…屬措施性法律,其形式上與法律相當。」但這是財政部對前兩號司法院解釋的曲解。如果照其說法,以後政府各部門只要提出要發獎金的數字,只要有立委的護航,都變合法了?其次,財政部說獎勵金有激勵作用,但據王榮璋委員的計算,平均每人每個月不到800元。這也太小看我們的稅務同仁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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